2023年1月1日,《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标准的通知》(徐医保发〔2022〕73号)将正式实施。
小编带你看看

一
普通门诊待遇
2022年
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最高补助限额为每人600元,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参保人员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最高补助限额提高至900元。
2023年
二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三
门诊特殊病待遇(以下简称门特)
四
住院待遇
2022年
一个统筹年度内所有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含门诊医疗待遇)为20万元。
五
医疗救助待遇
1. 医疗救助对象
2022年(8类)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市和各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患者、建档立卡中的低收入家庭。
2. 医疗救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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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徐州发布
编辑 | 朱昱 责编 | 南冰 朱昱
编审 | 张瑞 黄扬 监制丨黄新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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