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男子违反疫情防控要求被立案侦查!这些案例务必引以为戒
当前
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
每个人都不可麻痹大意、心存侥幸
这些典型警示案例
让我们一起学习了解
引以为戒
来(返)邳请主动报备

案例一:
徐州一男子违反疫情防控要求被立案侦查
2022年11月16日,贾汪区居民张某(男,43岁)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经查,张某赴省外接重点涉疫地区人员返贾,违反徐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未主动向社区报备,未严格落实“落地检”“3天3检”等防疫措施,频繁出入公共场所,导致多名群众新冠核酸检测阳性,带来严重疫情传播风险。
张某的行为妨害传染病防治,危害公共安全,涉嫌刑事犯罪,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已对张某立案侦查。
案例二:
获刑4年!未报备行程致183人感染!
近日,辽宁葫芦岛市绥中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贺某某、韩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贺某某、韩某因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庭审中,被告人贺某某、韩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2022年1月22日,被告人贺某某和韩某驾驶辽PC2438号大货车从绥中县前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送货,1月25日返回绥中县。二人得知牡丹江绥芬河市暴发疫情后,未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未对去过牡丹江绥芬河市的行程进行报备。后被告人贺某某和韩某均被确诊患有新冠病毒肺炎,造成绥中县183人被感染,7865人被隔离,全县陆续划定34个封控区、管控区和重点防范区,启用隔离场所61家,绥中县财政共支出各项疫情应急处置费用约1.55亿元。
案例三:
不主动报备、隐瞒行程及接触史
2022年10月8日,江苏东海县王某(男,38岁)、马某(男,34岁)、李某(女,31岁)3人驾乘2辆货车由涉疫风险地区返回东海县后,未主动向社区(村居)报备、落地即检;在该3人先后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后,对李某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该李故意隐瞒其部分行程及接触对象,严重妨碍了查找密切接触者,造成疫情传播,行为恶劣、后果严重,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规定。
10月11日,东海县公安局对王某、马某、李某等3人立案侦查,将依据该3人涉嫌构成的违法行为和危害后果,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案例四:
未按规定主动报备,德州2人被处罚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公安局柴胡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村民彭某、李某两人分别于10月28日、10月30日从外省返宁后,未按规定向所在社区进行报备,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潜在风险隐患。11月18日,彭某、李某结束医学隔离后,宁津县公安局依法对彭某、李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
河南省鹤壁市浚县二人未及时报备被行政处罚
韩某甲,男,河南省鹤壁市浚县人。
韩某乙,男,河南省鹤壁市浚县人。
韩某甲,韩某乙经工友贾某龙介绍至故城县东北屯务工,于2022年10月27日,自鹤壁市乘坐高铁至山东省德州市,当日21时到达故城县郑口镇东北屯村工地居住,在进入故城县后未及时报备。现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1项,现依法对韩某甲、韩某乙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六:
外省返京未报备,致所在楼栋划定为高风险区
11月18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某校就读的孙某某,由父母驾车接回家中,当日、19日前往核酸采样点核酸检测,20日6时许,孙某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因孙某某及家人返京未及时主动报备,未落实居家隔离,活动轨迹涉及核酸采样点、药店、超市等,危害自身健康的同时,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居住地所在楼栋划定为高风险区域。
疫情防控莫大意
做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非必要不离邳
来(返)邳必报备
近期有高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以及省外来(返)邳人员,特别是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北京市朝阳区,河南省郑州市,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顺德区,青海省西宁市,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西安市未央区,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保定市、沧州市,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关区,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吉林省松江市宁江区,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邳人员,要主动报备,严格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来源 | 央视新闻、澎湃新闻、东海新闻、宁津公安、北京房山
编辑 | 程智 责编 | 南冰 朱昱
编审 | 张瑞 黄扬 监制丨黄新磊
邳州银杏甲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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