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名!邳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六)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条件:
邳州市卫健系统在编及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017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本次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细信息请查看附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8日-1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
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会议室(邳州市运河街道恒山路88号)。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现场签署《2022年邳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健康申报及承诺书》;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由委托人携带应聘人员本人及委托人签署的《2022年邳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健康申报及承诺书》、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为报名;
2.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应聘人员本人1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3张(含报名表照片1张);
4.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
5.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8月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聘用;
1.应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上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2022年邳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招聘岗位,直至取消该岗位。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并负责解释。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应当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
四、考试
笔试由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准考证发放由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为主。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2022年邳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健康申报及承诺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在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众号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
2.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成绩并列的另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另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体检人承担。
六、选岗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
七、公示
在报名、体检、考察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及时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个人自主择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九、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其他事项
1.2022年邳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2年邳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2022年邳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4.2022年邳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健康申报及承诺书
来源 | 邳州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 | 闫欣 责编 | 南冰 朱昱
编审 | 张瑞 黄扬 监制丨黄新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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