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
徐州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
《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徐州市中小学课后服务
校外教育基地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徐州市教育局
我市出台
《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徐州市中小学课后服务
校外教育基地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市教育局深入贯彻“双减”政策要求,认真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全市1141所义务教育学校均开展课后服务,参加学生124.71万人,为8.4万名贫困学生减免服务费用,建成11个课后服务课程资源基地,开发艺术、体育、科技、文化等12大类4000余门课程,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学生全覆盖。
随着“双减”工作深入开展,课后服务工作面临“提质升级”的新要求,在“全覆盖、广参与”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扩资源、上水平”,充分彰显课后服务育人价值。市教育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守正创新,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遵循“请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思路,研究出台《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徐州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校外教育基地建设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解决课后服务素质类课程、师资问题,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徐州方案”。
《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是对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通过适当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求”内容做出的具体细化和规范。
一是明确准入条件。机构要经过体育、艺术、科技等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或在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在“国家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登记注册并开通支付功能,接受预收费资金监管。从业人员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基本要求。开设的课程为非学科类课程。
二是细化工作流程。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服务需求,发布遴选公告并会同体育、艺术、科技等属地主管部门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无异议的非学科机构纳入“白名单”管理。学校根据需求,按照规定的招选程序与“白名单”内的机构签订服务合同。评审、招选过程中,由纪检监察部门、学校、家长代表、培训机构代表等监督,确保公正公平。
三是加强组织管理。学校要做好机构入校服务的项目、人员、课程、安全等常规管理,机构要履行入校服务的安全主体责任。根据需求自愿参加非学科机构入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将服务费交纳到机构在“国家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
四是做好工作保障。各县(市、区)建立教育部门牵头的非学科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联席会议机制,联动落实安全保障、绩效评估、违规处置等事项。建立非学科机构引进和动态管理机制,实行“白名单”管理,健全评估机制,制定非学科机构入校服务评价细则,规范退出机制。
《徐州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校外教育基地建设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由市教育局联合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等11家单位共同发文,旨在统筹整合多种社会公共教育资源,将课后服务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进一步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全市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意见》结合我市“双减”工作特点,通过大市统筹、县域组织管理,对基地建设、使用进行了体系化建构和操作化设计。
一是突出以人为本。校外教育基地须围绕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等六大核心素养,结合学生身心特点、能力水平和兴趣爱好,集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实践性和创新性于一体,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供有益补充。
二是重在实践育人。开展校外教育活动应因地制宜,充分展现地域特色,让学生在校外教育活动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增强家国情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个人理想与人民需求、党和国家的事业统一起来。
三是坚持公益普惠。校外教育基地应规范收费行为,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收费标准要明显低于一般社会收费标准,对贫困家庭学生减免费用。
四是实施程序规范。《意见》对基地建设的类型、条件、申报、职责、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条款明细,要求具体,操作性强。
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做到面向全体、全面培养,增强人民群众教育幸福感、获得感,是时代赋予教育的新使命。徐州市教育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探索建设徐州特色课后服务新样态,切实提高课后服务质效。
徐州教育微信公众号
发表回复
要发表评论,您必须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