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
学费补偿工作的时间安排通知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44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5〕42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流程>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6〕8号)要求,现将做好2019年学费补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工作人员,直接输入网址:
1、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xds.action
2、进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网——在右侧点击:在线申请——进入:苏北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入口学生注册并登录进行资格申请,将所需附件上传并打印《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格申请审批表》),本人签字确认。
已经通过资格申请的,在苏北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期满36个月的学费补偿对象[2020年6月底之前期满(就业)的学生名单在群文件已附,2020年7-12月份期满的在下年申请],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补偿资金拨付。凭资格申请表登记编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登陆江苏省学生资助网,将所需附件上传并打印《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金拨付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
二、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22日,所有申请的学生持上传附件的纸质复印材料一份及每人自备纸质档案袋一个到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确认学费补偿资格(有关复印件须按顺序附在申请表背后,原件备验)。
服务期未满36个月在基层单位就业或者未连续在基层单位就业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确立学费补偿资格的一律不得拨付学费补偿资金,过期不候。
地址:邳州市教育局建设北路78号(门北旁院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QQ群:150333708
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8日
学高为师 身正是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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