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2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第66次)将于9月24日至26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平稳做好考试工作,现将考试疫情防控须知公告如下。
一、考前防疫准备
1.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当天凡不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江苏省各设区市疫情防控政策可在下列网址查询:http://www.js.gov.cn/col/col83410/index.html。
2.所有考生应持有准考证上首个考试科目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考点及考点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有特别要求的,考生必须了解并遵照执行。
3.所有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健康情况声明书》(含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健康情况声明书》),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
4.系统9月19日开放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尽早打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及相关提示备注栏特别是考点学校进校管理要求,严格遵照准考证的各项要求参加考试。
5.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在考试结束后可向考点申请退费。
二、进入考点考场
1.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留足赴考时间,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2.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苏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健康情况声明书》以及考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并接受体温测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3.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建议及时就医下次再考。如确需参加考试,经考点疫情防控组综合研判可以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须进入备用隔离考位考试。
4.考生进入考点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位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5.如在考场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疫情防控组综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在备用隔离考位进行考试。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3.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信息,关注考点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江苏省2022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2022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将于9月24日至9月25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平稳实施,现对考生的防疫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前健康监测
1.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方可参加考试,即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考生准考证上首个考试科目开考时间的间隔小于48小时。
2.考生须提前了解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并自觉服从考试所在地及准考证“考点提示”中考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考生应高度重视交通、住宿、饮食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
3.所有考生应自考前14天起,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健康应试承诺书》),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
4.考生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进入考点考场
1.考试当日,考生在准考证规定时间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并保持安全距离。
2.考生进入考点须主动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建议下载并使用“通信行程卡”App)、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应试承诺书》并接受体温测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4.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经考点疫情防控组综合研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5.考生进入考场,须将填写好的《健康应试承诺书》交与监考人员,否则不得参加该场考试。
三、其他
1. 报名网站自9月19日9时起开放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尽早打印并仔细查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考点提示。
2.考生须认真阅读本须知,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凡不符合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在考试进行中突然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疫情防控组综合研判处理。
4.考试过程中,因综合研判需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
5.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安全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聚集。
6.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信息,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江苏省各设区市疫情防控政策查询网址:http://www.js.gov.cn/col/col83410/index.html
江苏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市级考试承办机构网址/微信公众号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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