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标准是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组织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2009年版道路交通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的修订。
此次修订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交通管理新需求,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注意积水标志”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
来源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编辑 | 闫欣 责编 | 南冰 朱昱
编审 | 张瑞 黄扬 监制丨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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