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8号)

沛县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8号)

沛县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8号)


2022年10月13日,我县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例,其中1例为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4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感染者1为12日核酸检测异常人员,感染者2-5为感染者1的集中隔离密接人员。以上人员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相关场所和密接、次密接人员已全面落实管控措施。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和全域全员核酸检测结果,经综合分析研判,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0月14日16时起,对全县疫情防控措施作出如下调整:


一、有序恢复人员流动。解除临时交通管制,有序恢复人流车流物流。


二、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继续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防疫措施,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根据防疫需要适时开展全域全员核酸检测。


三、各类学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继续暂停服务。


四、居民小区和商超、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要加强管理,人员出入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验码、戴口罩、查验48小时核酸等防控要求。


五、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医院、公安监管场所等特殊机构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


六、高速出口及国省干道、省际边界等继续加强防疫管控,严格落实“三查一扫一采一闭环”等相关政策。


七、加强来返沛人员的管理,返沛人员主动向所在镇街、村居、社区及时报备,根据风险程度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离沛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有序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坚持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疫情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



沛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4日


素材来源:沛县发布

编辑:高宣

沛县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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