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违反信号灯通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力度,保障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8月30日起,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
9月1日,记者随公安民警来到城区部分人流量密集的路口看到,虽然多数市民都能够佩戴头盔安全出行,但依旧有部分市民因天气炎热等原因未佩戴头盔,或是在看到路口有交警执勤,才戴上头盔。
针对这些不文明行为,执勤交警采取现场处罚、教育等措施,引导其严守交通法规,平安出行。
▷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顶篷被处罚。
▷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处罚。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李崇峰介绍,交警大队主要对以下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查处:
据了解,此次行动中,城区主干道路、24个重点路口是查处重点。民警坚持早晚高峰主动作为,全员按时到岗到位,严厉查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净化通行环境。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李崇峰表示:“通过近期查处行动发现,一些驾乘人员把头盔放在车上,而没有佩戴,我们将重点查处这类情况。希望市民能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这不仅是文明的表现,也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据了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典型违法行为曝光等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对市民进行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市民的文明交通素质,增强其守法意识。
城区24个重点路口
1 青年路与瑞兴路
2 福州路与长江路
3 建设路与银杏大道
4 南京路与辽河路
5 建设路与珠江路
6 解放路与建设路
7 南京路与银杏大道
8 青年路与花园路
9 青年路与建设路
10 中山路与辽河路
11 瑞兴路与邳新路
12 闽江路与瑞兴路
13 福州路与闽江路
14 银杏大道与恒山路
15 银杏大道与福州路
16 珠江路与瑞兴路
17 长江路与岠山路
18 长江路与南京路
19 中山路与解放路
20 中山路与邳新路
21 中山路与银杏大道
22 中山路与长江路
23 银杏大道与运平路
24 南京路与邳新路
记者 | 贾浩 柳智文
编辑 | 朱昱 责编 | 南冰 朱昱
编审 | 张瑞 黄扬 监制丨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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